黑洞揭秘:科研經(jīng)費成個人“提款機”
經(jīng)深入調查,半月談記者發(fā)現(xiàn),目前侵占科研經(jīng)費主要有四種慣用手法:
第一種,發(fā)票套取。高?蒲性核话阕隹蒲许椖款A算時預留的“余地”普遍較大,比如需要100萬元的項目報300萬元,項目審批時即使砍掉一半,還能剩150萬元。資金只要撥下來,就想方設法用完,買車、買電腦、置辦辦公用品都可以,實在用不完就只能通過虛報發(fā)票來抵消了。
南京某高校文科碩士生王真(化名)告訴記者,社科類課題經(jīng)費一般在5萬元到20萬元之間,除了一些打印、購買資料的費用外,絕大部分錢都通過虛假報銷的方式獲得。中科院一位海歸科研人員的妻子向記者透露,自己吃飯的發(fā)票也可以給丈夫走科研項目報銷掉:“這個圈子里,一人搞科研,全家隨便吃。”
第二種,收受回扣。很多科研項目在申報時就高不就低,涉及儀器設備都按進口的、最貴的價格申報。一些國外儀器的設備經(jīng)銷商很早便會盯上項目負責人,通過回扣的方式讓科研人員購買他們的設備。
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一位負責人介紹,他們學校生產(chǎn)的高端光學測量儀器干涉儀,各項技術指標都不比國外儀器差,價格只有國外儀器的1/4,要便宜七八十萬元,但很多科研機構還是要購買國外的儀器。此前,相關案件曾披露,國內一名實驗設備采購員在為本單位采購聚焦顯微鏡、分析儀等儀器過程中,收受儀器設備廠商給予的好處費近萬美元。
第三種,虛假合同騙取。新聞出版總署官方網(wǎng)站于2012年4月10日發(fā)布題為“湖南兩教師偽造總署公文被處分”的消息,文中稱湖南某高校兩名教師王某與李某因偽造新聞出版總署科研立項文件,利用虛假課題及其立項資金單獨或伙同他人套取學院配套資金,受到處分。王某通過委托他人私刻公章、制作假公函,先后偽造新聞出版總署科研立項文件7份,交給學院科研處。共涉及所謂“課題”7項、所謂“立項經(jīng)費”83萬元,其中包括與該院科研處副處長李某有關的“課題”兩項。
第四種,財務管理人員順手牽羊。由于科研人員報銷很多不符合財務規(guī)定,但是財務管理人員一般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長此以往,一些科研人員也會給財務人員一定的“空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查辦的一個案件較為典型。趙靜(化名)是北京一所著名高校財務部委派到化學學院的會計。起初,趙靜在教師們的發(fā)票中加進一點個人的費用,逐漸發(fā)展到每報銷1萬元,趙靜就放進去自己找來的票據(jù)數(shù)千元。第三年開始,趙靜騙取次數(shù)不斷增多,每年貪污數(shù)均在10萬元以上,最高一年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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