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凌遠
10月7日,媒體報道了海南樂東黎族自治縣3年之間由“亂”到“治”的巨大變化。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亂”是由于人心渙散,“治”是源于民心凝聚。而其中最打動人心的,就是兩個“事不過夜”。
首先是處理問題“事不過夜”。報道稱,在全縣開展干部隊伍作風整頓中,志仲鎮(zhèn)黨委書記盧某某三次脫崗,被批評、警告;第四次是零時過后檢查,他又不在崗,當時縣委主要領導就用電話征求各位常委意見,2時40分大家一致同意對盧某某就地免職。清晨6點鐘,新任書記到崗。這樣的殺伐果斷、雷厲風行、不留余地的“事不過夜”,怎能不立竿見影?怎能不讓人心服口服?
第二個就是落實精神“事不過夜”。 據報道,每次在省里重大會議后,樂東縣委、縣政府的領導都是連夜趕回,傳達工作精神不過夜。常委們無論在哪里,無論在干啥,接到通知立即趕到,夜里十一二點鐘開會是常有的事。這樣高效及時的傳達,定是原汁原味的“搶鮮版”;這樣即知即行的落實,才是全心全意的“為民經”。
做過記者的人都知道,新聞報道的“事不過夜”最能抓住讀者、占領先機、贏得信任。因為第一時間的“話語權”決定了宣傳導向和受眾認知的主流。而在“樂東現象”中,這一法則被很好地“復制”。對違紀干部處理“事不過夜”,就是不給原則“留口子”;對落實精神“事不過夜”,就是不讓群眾“胡猜疑”。在黨政干部管理上“嚴之又嚴”,在服務人民群眾上“實之又實”,這樣的隊伍,在落實重大項目、做好具體工作的“打硬仗”中,怎能不“一呼百應”、上下齊心?
筆者所在的縣區(qū)也有這樣一個事例:以往人事部門公開招考工作人員,都是考完幾天后公示成績和入圍人員,但隨即就會陷入謠言和上訪的漩渦,既增加了無效勞動,又損害了政府公信。后來改成連夜閱卷即時公示,第二天一早就“塵埃落定”。特事特辦式的“事不過夜”,讓流言從此絕蹤?忌系暮蜎]考上的都夸政府陽光公開、公平公正。
有則寓言名叫《天鵝、大蝦和梭魚》,說的是這三種動物想要拉一輛車,可天鵝伸著脖子要往云里鉆,大蝦弓著腰兒使勁往后靠,梭魚一心想往水里跳,盡管都很賣力,但是車子卻分毫未動?梢娙诵牟积R,再好的事也難以辦成。反過來講,那就是:人心齊,泰山移。兄弟齊心,其利斷金。樂東縣實現由“亂”到“治”的華麗轉身,最根本的就是取信于民、服務于民、造福于民。